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外合作办学年度办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我校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合作举办的安徽大学纽约石溪学院2025年度办学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反映(联系电话:0551-63861889;邮箱:xie247@ahu.edu.cn)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外合作办学年度办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我校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合作举办的安徽大学纽约石溪学院2025年度办学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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