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善斌,1984级安大哲学系校友,本科毕业后接连于安大攻读硕士学位,1991硕士毕业。现任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7年博士毕业后来到贵州,18年来,他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于法学教育、理论研究与地方法治实践,在教书育人、学术创新、立法咨询等多个领域作出了突出贡献,成为“法治贵州”建设中一位兼具学识深度与实践广度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

立德树人,深耕教学的卓越园丁
作为一名高校教师,潘善斌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培养卓越法律人才为己任。他不仅是贵州省高校较早引进的法学博士,更是贵州法学学科建设的重要奠基人之一。推动学校获批法学一级硕士点、法律专业硕士点及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助力贵州实现人文社科博士培养“零的突破”。在人才培养方面,他注重将爱国情怀、健全人格、法治思维贯穿教育全过程,积极探索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他开设的《法律检索》《法律文献综述》等课程广受好评,年均指导本科生4人、硕士生5人,十八年来累计培养硕士百余名、博士6名,其中3人考取中央民族大学、吉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名校博士,多数毕业生已成为高校教师、政法骨干和知名律师。

聚焦前沿,服务地方的法学先锋
潘善斌在法学研究领域深耕不辍,聚焦生态文明法治等重大议题。他主持完成司法部、国家民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省部级项目15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等项目4项,出版著作(合著)6部,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多项成果获省部级奖励。其中,合著《贵州与瑞士发展比较研究》获贵州省哲社著作类一等奖,合著《贵州省少数民族教育立法研究报告》获贵州省哲社研究报告类二等奖。他连续六年在《贵州法治蓝皮书》发表“贵州省生态文明法治示范区建设”系列研究报告,2020年主持完成的《贵州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法治保障》报告,提出将“双碳”目标纳入地方立法体系,为生态法治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撑。其研究不仅丰富了法学理论,更直接服务于贵州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体现了学术研究与地方需求的深度融合。
立法资政,助推法治实践的智囊先锋
作为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省政府法律顾问和立法咨询专家,潘善斌深度参与50余项地方立法工作,以智辅政成效显著。
他是《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的核心起草成员,该条例作为全国首部省级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首创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补偿等制度,被全国人大作为立法典范推广。通过用好贵州省法学会批准设立在贵州民族大学的教育法学研究会平台,他主持起草《贵州省教育督导规定》,参与制订《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多部法规,完成30余件规范性文件审查和70多所贵州高校章程核准。他提交的依法防控疫情的立法建议直接推动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的出台;《关于贵州省低空经济立法的几点建议》获省领导肯定性批示;韭菜坪保护等立法建议亦被采纳并推动立法进程。此外,他协同司法机关创新司法机制,研制《企业破产案件中涉生态环境问题处理工作指引》,首次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企业破产案件办理各方面、全过程,获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
从江淮之地到黔山秀水,潘善斌将贵州视为第二故乡,以学者之智、师者之心、行者之力,默默耕耘于法治教育与立法实践的双重舞台。他不仅是贵州法治进步的见证者,更是重要的参与者和推动者。面对未来,他仍满怀热忱,计划退休后继续投身贵州法治公益领域,以实际行动延续其对法治事业的深厚情怀。他的人生轨迹,正是个人理想与地方发展同频共振的生动诠释。
转载自“贵州广播电视台产经事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