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的通知》【教外司办学(2015)158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中外合作办学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司办学(2016)283号】、《关于提交2016-2017年度中外合作办学报告的通知》【教外司办学(2017)447号】等文件对中外合作办学年度报告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对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自评报告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项目 安徽大学纽约石溪学院 二、公示内容 2022年度办学报告: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85463 2023年度办学报告: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83583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实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或安徽大学纽约石溪学院反映,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电话:63861622,联系邮箱:P23431@ahu.edu.cn,安徽大学纽约石溪学院联系电话:65108996,联系邮箱sbiahu@ah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安徽大学纽约石溪学院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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