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论坛研讨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内涵

发布时间:2023-06-21

本网讯(融媒体中心)617日,2023年《法学研究》论坛在合肥市举行。论坛由《法学研究》编辑部和安徽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法学研究》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陈甦,安徽大学校长匡光力出席并致辞。会议围绕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内涵”主题展开讨论。

匡光力说,安徽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具有深刻的历史底蕴,始终保持着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力。近年来,在双一流学科建设的推动下,安徽大学的法学学科实现了长足的发展。学院拥有涵盖本、硕、博、博士后一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法学和知识产权两个本科专业,均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匡光力强调,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要把法治建设作为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布局的重要方面进行专章论述、专门部署。他认为,本次研讨会在这个重要历史节点举行,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希望通过本次研讨会的举行,能够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研究,推进中国法学学科进一步繁荣发展。

陈甦表示,中国式现代化的形成与推进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是现代化理论实践的最为重大的创新突破。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法治的引领与保障。同时,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也必然要求实现中国式法学现代化,包括法学学术理念的现代化、科研主题的现代化、学术机制的现代化,以及中国式法学知识体系的现代化。因此,他热烈期待本次会议成为中国式法学现代化进程中一次富有价值的讨论。

与会专家认为,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十一个坚持”中,就包括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法律制度;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国外法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内容。这些指导原则实质上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在法治建设领域的体现。同时,实现高质量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也同样离不开法治的保障。

与会专家认为,中国式现代化要求中国的法治建设既要立足中国的国情,又要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实现现代化是人类文明发展与进步的显著标志,也是世界各国追求的共同目标。中国式现代化的成功表明,通向现代化的道路不是唯一的。中国式现代化既体现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为世界各国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不断丰富和发展了人类文明新形态。作为中国式现代化重要内容的法治中国建设也同样如此,既体现人类法治文明的共性,又具有中国法治文化的个性,即中国特色。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同时也要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

与会专家认为,把法治视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主要体现为法治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的特点,实行法治可以为国家治理提供可靠的制度保证;以良法善治为目标的法治国家建设,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法治是维护社会秩序与和谐稳定的有力手段;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过程中,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学术研讨环节共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安徽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朱庆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总编辑黄文艺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法律科学》主编杨建军,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常务副主编何艳玲,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徐明教授先后发言。安徽省社科院党组成员、《江淮论坛》主编陈义平,《法学研究》副主编、编辑部主任谢海定参加与谈。第二阶段由安徽大学法学院陈宏光教授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评论》主编秦前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忠夏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行政法学研究》副主编王青斌,华东政法大学陈斌博士后先后发言。《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主编张治栋教授,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副主编程雪阳教授参加与谈。第三阶段由安徽大学法学院陈结淼教授主持。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熊秋红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周光权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地方立法研究》副主编谢进杰教授,广西大学法学院孙记教授先后发言。《学术界》杂志社社长马立钊,安徽大学法学院刘少军教授参加与谈。第四阶段由安徽大学法学院李明发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石佳友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黄忠教授,苏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副主编程雪阳教授,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李德健副教授先后发言。《法学研究》副主编、编辑部副主任冯珏,南京大学法学院解亘教授参加与谈。第五阶段由安徽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胜利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柏峰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家》副主编尤陈俊,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副主编王沛,重庆大学法学院程梦婧副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厦门大学法律评论》主编郭春镇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当代法学》责任编辑刘晓林教授参加与谈。

论坛闭幕式由安徽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毕金平主持。《法学研究》副主编、编辑部主任谢海定作大会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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