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空调使用单位:
根据合肥市近期气象预报,合肥市自2020年11月23日起气温逐渐降低(最低温度在3°C以下),按照《安徽大学中央空调管理规定》、《安徽大学教学科研与办公等公共区域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安徽大学学生宿舍空调设备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现就当前各区域空调使用与管理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2020年11月24日起,开启办公楼燃气中央空调(开启时间为8:00——16:00)和公共教学场所、学生宿舍分体空调,实施制热运行,办公楼燃气中央空调和公共区域分体空调休息日和节假日原则上不开启,特殊原因(如重要外事活动等),由校办通知开启。
2、各区域空调启用之前,物业管理单位要加强现场巡查与维护,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应协调维保单位、设备厂家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以及定期回访维修,按合同约定开展驻点服务。
3、加强空调使用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空调室内机专用插座严禁接插其他用电设备,严禁私自改变空调电源使用用途和私自拆装、挪动空调设施设备;禁止将空调用电线路与照明用电线路串接用电。所有空调设备在无人使用后一定要关闭电源,杜绝空调待机状态,以降低电耗和防止火灾隐患。
4、加强空调使用期间节能管理工作。在空调使用期间,物业管理单位要按时开启与关闭燃气中央空调和公共区域空调设备,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加强对各公共会议场所与过道的节能巡查,没有会议安排的,要及时关闭室内空调开关,无人出入时要及时关上过道门,防止热气散失;主机停机后,各空调末端用户请关闭室内空调开关。公共教室、公共实验室一般上午、下午上课和晚自习等几个时间段安排开启空调,空调开启与关闭由物业管理单位统一控制,无人使用或使用率极低时,原则上应关闭空调;研究生专用教室、研究生专用实验室依据实际使用情况开启与关闭空调;学生宿舍分体空调由各寝室自行安排空调开启时间。 各单位在使用空调过程中,要注意及时关闭门窗,以防止室内热气外泄,温度控制在摄氏20℃以下;空调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到各楼宇物业服务单位以及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话:63861593)进行登记或24小时服务平台进行报修(报修电话: 63861114),以便统一联系维保单位安排维修维护。
5、我们将密切关注气温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各区域空调运行时间。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