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引进人才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发挥引进人才的重要作用,根据《安徽大学人才引进工作办法》(校党字〔2019〕36号)、《安徽大学短聘制人才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校政〔2018〕7号)等规定,现就开展2019年下半年引进人才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到2020年1月,已到中期考核或期满考核时间的引进人才,具体名单见附件1。
未到考核时间但已完成相应考核任务的引进人才,可书面申请提前参加此次考核。
二、考核程序
1.提交材料:引进人才按照引进方式的类别,分别填写并向院系提交《安徽大学引进人才考核表》(全职人才填写、附件2)、《安徽大学非全职引进人才工作报告表》(非全职人才填写、附件3)。以上考核人员均须填写《科研成果汇总表》(附件4),对考核表中填写的科研成果同时应附上论文检索报告、课题立项书、专利证书的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对填写的科研成果不予认可。
2.院系评价:院系组织分学术委员会对被考核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议,提出明确考核意见,经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送人事处。
3.学校考核:学校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在院系评价的基础上,对照引进人才协议,对被考核人员工作履行情况进行考核,提出引进人才考核结果建议。同时,学校可视情组织部分引进人才进行现场答辩,具体另行通知。
4.结果确定:学校在人才考核结果建议的基础上审定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结果予以公布、并向学院反馈。
三、有关说明
1.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此次考核工作的通知、组织和单位评审工作,并于2019年1月8日下午17点前将经单位审核的《安徽大学引进人才考核表》、《安徽大学非全职引进人才工作报告表》、《科研成果汇总表》及被考核人员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需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集中交至人事处人才办,以上材料需提供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版材料。
2.学校对引进人才考核合格者,将继续履行引进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对引进人才考核不合格者,将按照学校文件和引进协议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3.引进人才拒不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或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考核材料的,考核结果视为不合格。
4.考核材料请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办,磬苑校区办公楼A414,联系人:程昆、王扬,联系电话:63861962,63861800。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