磬苑校区、龙河校区各用户:
根据《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疏导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合发改商价〔2019〕460号)的文件要求(详见附件),自2019年5月10日合肥市居民、非居民用气价格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根据文件精神,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各阶梯价格均上调0.32元/立方米,调整后第一档价格2.72元/立方米,年用气量0-360立方米(含360立方米)。第二档价格2.96元/立方米,年用气量360-1680立方米(含1680立方米)。第三档价格3.92元/立方米,年用气量1680立方米以上部分。学校非阶梯居民用户(如食堂、浴室、开水、中央空调用气等)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即由2.52元/立方米调整为2.84元/立方米。
经研究,我校上述天然气价格调整自2019年5月2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9年5月21日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疏导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