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电子屏、宣传橱窗、公告栏建设和管理,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现对全校范围内的电子屏、宣传橱窗、公告栏建设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备案。
一、备案对象
各单位直接管理的电子屏、宣传橱窗、公告栏等。
二、备案内容
请各单位按要求填写《安徽大学电子屏、宣传橱窗、公告栏建设使用情况统计登记表》(见附件)。
三、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统计工作,对本单位电子屏、宣传橱窗、公告栏、登记备案建设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统计,不得漏报瞒报。
2、请于11月5日5点前,将登记表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同时通过政务系统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徐枫枫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