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教学部,校直机关各部门,各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和做好假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放假安排
中秋节放假1天,即9月24日(周一)放假,与周末(9月22日、23日)连休。原安排在9月22日(星期六)、9月23日(星期日)的课程照常进行。
二、国庆节放假安排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一)、10月2日(星期二)、10月3日(星期三)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公休分别调至10月4日(星期四)、10月5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六)、10月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上课,分别改上10月4日(星期四)、10月5日(星期五)的课,原安排在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的“启航工程”以及素质教育选修课等教学周次不满17周的课程顺延进行,其它课程停上。
三、做好假期值班及安全等有关工作
1.做好假期值班工作。放假期间,学校安排由校领导带班、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总值班(见附件)。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单位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恪尽职守,遇有紧急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单位值班表请于9月26日前通过政务系统分别报学校办公室(联系人:薛莲;联系电话:63861678)和保卫处(联系人:翟应峰;联系电话:63861431)各一份。
2.加强假期安全工作。各院、系要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的学习和生活;要加强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出行安全,密切保持与家人的联系;要及时掌握学生假期外出和假期结束后返校的情况;要提醒假期留校的同学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有关单位要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部署扎实做好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放假前要妥善保管好贵重仪器和物品,关好门窗,切断暂不使用的水、电、气源,消除事故隐患。
3.落实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规定,结合相关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厉行节约,禁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惩不正之风。宣传、后勤等部门要积极落实相关安排,全力营造和谐喜庆的节日氛围,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表
安徽大学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附件
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表
星期 月份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星期六 | 星期日 |
九月 | 22(照常公休) | 23(照常公休) | |||||
24(中秋放假) | 29(上班,上10月4日、星期四课) | 30(上班,上10月5日、星期五课) | |||||
十月 | 1(国庆放假) | 2(国庆放假) | 3(国庆放假) | 4(国庆放假) | 5(国庆放假) | 6(国庆放假) | 7(国庆放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