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教学部,校直机关各部门,各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研究决定2018年清明节放假调休3天,即4月5日至7日。其中4月5日(星期四,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8日(星期日)公休调至4月6日(星期五),4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上4月6日(星期五)的课。原安排在4月7日(星期六)、4月8日(星期日)的课停上。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做好安全管理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安徽大学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