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入选全国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

发布时间:2017-09-06

本网讯(孙二明)教育部日前揭晓了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的名单,认定40所高校在加强师德考核力度、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完善科研评价导向、重视社会服务考核、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等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具有较强的示范代表性,遴选推荐为“高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示范校”。我校名列其中,是我省唯一入选高校。

教育部要求各示范校要进一步深入推进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切实发挥好典型引路和示范引领作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认真学习借鉴示范校的好做法好经验,扎实推进本地本校教师考核评价改革工作,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破除束缚高校教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高校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活力。安徽大学将在高校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方面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安徽乃至全国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工作。

近年来,学校积极探索教师考核评价改革,探索完善岗位设置与聘用制度建设,拟订《安徽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2017年)》,立足人力资源配置的科学规范,努力将人力资源配置与改革发展需要有机结合;同时,拟订《安徽大学第二轮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岗位任务、任期目标、协议管理、规范执行的人员聘用导向。学校还积极探索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制度建设,拟订《安徽大学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计划建立起以目标任务为核心的考核制度,为科学评价各类各级人员聘期工作实绩,发挥导向激励作用,拟订《安徽大学首轮聘期考核工作方案》;为促进职称评聘与人才培养使用有机结合,修订《安徽大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暂行办法》。学校还将探索改革薪酬激励机制,拟订《安徽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人事改革实施办法》,切实激发学校各组成单元改革发展新动力;拟订《安徽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重点落实院系办学主体地位,激励教师坚持立德树人正确导向,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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