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教学部,校直机关各部门,各直属、附属单位:
兹定于2017年6月28、29日办理参保教职工2017年度医药费报销。因为天气炎热,请各单位在通知职工(包括住在校外及在外地的教职工)时说明一下,如果没有两次住院、门诊费用不超过4000元,此次报销就不要办理了,12月份大报销时办理。
注意事项如下:
1. 报销范围:2016年12月1日----2017年6月27日属于医保范围内的医药费。
2.根据学校《关于重申教职工医疗费报销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年中首次报销总额超过4000元或已有两次住院,方予办理。
3. 需要材料:本人病历、外院门诊(定点医院)就诊发票原件(应有分管院长签字);在校医院送药点药房所购的中、西药,需提供由安徽大学医院院长签字的处方,且发票原件上有送药员及本人的签字。如今年有住院情况,请将住院结算单复印两份,出院小结、治疗清单和发票各复印一份,报销时备用。
4. 报销收、审材料时间:
上午8:30---10:30下午2:30---4:30
5. 报销地点:龙河校区离退休工作处202室
安徽大学医保办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