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教学部,校直机关各部门,各直属、附属单位:
2016年1月1日,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从单独两孩政策调整为全面两孩政策,其相应的奖励政策亦做了相应的修改。
根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2016年1月1日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继续免费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依法享受条例规定的各项独生子女奖励和优待。对1月1日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其享受相关奖励和优待,已经享受的不再追回。
请各单位统计已生育二孩职工名单,按月上报至校医院。
联系人:黄莉张慧丽
联系电话:65108054
特此通知。
安徽大学计生办
2016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