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3

各院、系、教学部,校直机关各部门,各直属、附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因公出国(境)计划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我校教职工2017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现就做好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
因工作需要,拟于2017年使用公用经费赴国(境)外执行相关公务或进行学术交流活动的在职人员(含离退休返聘人员),均应申报因公出国(境)计划。

2. 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申报2017年因公出国(境)计划。出国(境)团组成员如来自不同单位,由团长所在单位汇总提交。学校将对各单位申报的计划进行审核汇总,按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因公出国(境)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

3. 各单位将2017年因公出国(境)计划汇总后,填写所附表格,于1223日前通过政务系统将电子版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纸制版加盖公章后,提交至磬苑校区办公楼二楼师生服务大厅5号窗口。

     4. 联系人:林晶晶;联系电话:0551-63861611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大学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表.xls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6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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