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专家学者在我校研讨高校廉政与高校治理相关议题

发布时间:2016-11-12

本网讯(新闻中心学生记者 张琪 苏诗洋)1112日,高校廉政与高校治理高端论坛在合肥举行。本次论坛由安徽大学廉政法治协同创新中心、安徽法治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安徽大学法学院和《人民法治》杂志社主办。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与研究生教育处处长王忠、安徽大学副校长程雁雷、《人民法治》杂志社执行总编陈惊天等出席论坛并讲话。会议开幕式由法学院院长郭志远主持。


高校廉政与高校治理高端论坛在合肥举行


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艳红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处处长程乃胜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米良作主旨演讲。

刘艳红在《中国(高校)腐败治理问题》的演讲中说,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腐败治理大体上要经过三个历史阶段,即治标阶段、强治标-弱治本阶段、强治本-弱治标阶段。当下中国的腐败治理正处于第二阶段。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式腐败治理面临五大困局,即反腐资源投入与治理成效不彰的困局、制度大爆炸与反腐机制不畅的困局、腐败粘性与反腐惯性的困局、硬性反腐过剩与软性反腐不足的困局、反腐厉度极端化与腐败烈度居高不下的困局。可借鉴韩国《金英兰法》对高校的腐败治理提出建设性意见。要加大实证调研,提出防范措施和一套预防高校腐败的经验。

湛中乐在以教育部前7批核准的84部章程为例,介绍了大学治理与大学章程的实施情况,阐释了大学章程的性质、地位、价值,章程的制定、实施及其与现代大学制度建立的关系等问题,剖析了中国大学章程建设的法治缺失与成因,并结合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实例,就大学治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

程乃胜介绍了《审计法》修订工作的进展情况。关于公立高校廉政风险的审计防控话题,他提出,要重视审计在公立高校廉政风险防控中的作用,通过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相结合来防控高校廉政风险,拓展公立高校内部审计范围,防控廉政风险。

米良以越南为例,介绍了东盟国家的反腐败立法情况,并详细介绍了越南《反贪污腐败法》的基本情况。

与会专家学者还围绕高校腐败预防与惩治依法治校理论与实践两个专题进行了研讨。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兰跃军、安徽省纪委政研室主任吴祚麓、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陈华舒、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叶肖华、安徽大学审计处处长刘静、安徽财经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石旭斋、安徽省纪委巡视办吴述林、安徽建筑大学政法学院教授李齐全、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沈岚和安徽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廖伟伟等在专题研讨中分别发表主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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