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典大讲堂】宋林飞主讲“消费社会的来临”

发布时间:2016-04-18

本网讯(学生记者 孟欣晨 胡锦雯)417日上午,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工程首席专家、中国社会学会原会长宋林飞教授在磬苑校区文典阁学术报告厅作题为“消费社会的来临”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院长陈义平教授主持。


宋林飞教授在文典大讲堂作学术报告


宋林飞表示,西方国家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形成消费社会,而我国的消费社会正在形成的过程当中,这是一股浩浩荡荡的历史潮流,是一种势不可挡的新常态。面对消费社会的来临,要正确认识、合理适应、积极引领与培育消费社会。近年来,我国政治经济学更加关注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政府通过采取政策措施来减少与避免无效、低效供给,增加有效需求,缩小去化周期,通过扩大消费来促进经济发展。同时社会学也应时刻关注社会的发育与成长,即进一步关注消费方式的变化、消费群体的特征、消费质量、消费病等现象。

宋林飞认为,近年来我国经济增长的动力结构已经发生重大转变,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成功实现经济增长由“投资推动”向“消费拉动”的重大转型。“消费社会”这一概念最早由法国让·鲍德里亚提出,是指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现代社会由于物质的极大丰富与系统化而兴起的一种社会形态。消费社会不同于生产社会的地方在于消费社会是以围绕商品消费为主导组织起来的社会。现在,消费已经不单单只看到商品的实际有用性,还包括了商品的符号象征意义。

宋林飞将消费社会来临的主要特征分为五点。第一点是消费成为一种建立关系的主动模式而非被动吸收过程。第二点是消费之文化意义的扩大。消费不单是经济学上的消费者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的过程,更是社会学意义上的消费者进行符号建构、文化区分与个人体验的过程。第三点为消费的阶层差异分化。不同收入群体因消费水平不同,消费差别也较明显。第四点是消费的集体性仿效,消费个性化是现代消费的主要特征之一。第五点则是消费者社会责任的强调。人们在消费过程中应考虑到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监督企业等方面的责任。

宋林飞认为,培育消费新业态与新方式可以从发展新兴消费业态、扩大服务消费、满足居民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三个方面展开。线上消费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从而成为人们生活主要消费方式,文化消费稳步增长成为经济新亮点,养老消费的潜力也同样巨大。但随着人们消费能力的提高,消费主义的价值观扭曲、炫耀性消费的文化迷失、欺诈与损害消费者权益、侵犯消费者隐私权等一系列的消费社会病也在不断滋生,因此加强消费社会病的诊断成为迎接消费社会的来临必不可少的工作。

宋林飞表示,完善消费社会政策更是迫在眉睫,建立严格的各方法律责任制度,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改善消费环境。倡导健康的消费文化,提倡合理、理性、科学消费。促进绿色消费,正确引导人们消费理念。立法保护消费者网络隐私权。只有保障好人们的消费权益,制定好社会消费规则,消费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才能够稳步进行。

宋林飞,现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室主任,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工程首席专家。原江苏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中国社会学会会长,第九、十、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主要著作有《现代社会学》、《当代西方社会学》、《中国转型社会的探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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