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5

各院、系、教学部,校直机关各部门,各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学校研究决定2016年清明节放假3天,即42日至4日,其中42日(星期六)、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4日(星期一)为法定节假日。原安排在42日至4日的课停上。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安徽大学办公室

201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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