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1号)精神, 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根据文件要求及时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者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二、时间安排和报送材料

1. 2016年1月17上午12:00前,各单位将申报人拟申报的课题名称报送至文科处,以便人文社会科学处组织协调

2.2016年2月15前,申报人将《申请评审书》报送至院(系)。院(系)组织有经验的专家对《申请评审书》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给申报人。

3. 2016年2月16前,各单位将初审合格的《申请评审书》和经院系盖章的申报汇总表(含电子版)各1份统一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处,学校将组织专家预审。

4.申报人根据反馈意见修改《申请评审书》,修改完成后需点击《申请评审书》中的“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按钮。

5.2016年2月26前,申报人通过申报系统上传定稿的《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同时各单位将申报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评审书》最终打印稿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及配套电子版统一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2.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申请评审书》启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的纸质件内容要确保一致。

4.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5.申报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6.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联系人:程春晖联系电话:63861742电子邮箱:chui611@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6年度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3.教育部社科司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补充通知

4.2016年教育部一般项目出版方面课题指南

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6.申报汇总表

附件.zip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1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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