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5“我与外教” 全国征文大赛暨“外教看中国”摄影展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6

 

各有关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加强国际人才交流合作,进一步弘扬广大师生与外教间的友谊,优化外籍人才来华环境,展现我国学校的国际化风采,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启动2015“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暨“外教看中国”摄影展评活动。本届大赛活动由中国国际人才交流与开发研究会、《国际人才交流》杂志社联合主办,为做好我校优秀作品的筛选和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我校师生及相关人员;所有在我校或曾在我校工作的外籍教师。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须是作者原创,贴近生活实际,体现时代精神,突出彼此间的友谊、情缘。题目自拟,题材不限。参赛作品不得抄袭或有其他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报纸、杂志、图书、网络的编辑、出版、发布权。

(二)征文大赛作品:字数控制在6003000字之间,中文或英文均可,字体为宋体、四号字;欢迎配有相关的清晰度较高的图片及简要图片文字说明。

(三)摄影展评作品:可以“外教眼中最美的中国校园/城市/景区”等为题材,图片可为一幅或一组(原则上不超过3幅),清晰度尽可能高(最好2M以上);另以文档形式提供2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英文或中文均可。

(四)所有参赛作品需在结尾处注明作者姓名(全称)、性别、年龄、国别、目前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详细地址、邮编,以及本人联系电话(手机),否则视为无效。

(五)与我校有关参赛作品分为大学组(含研究生),社会组(含教师等已参加工作人员等),外教组(摄影作品)。

三、作品展示

作品将在大赛活动官方网站进行展示,同时拟在中国日报网(http://www.chinadaily.com.cn)设立专门网页展示投票,并择优刊登在《国际人才交流》、《中国日报》或向人民日报海外版等推荐。

4月发布获奖个人和优秀组织单位名单,并在大赛活动官网公示。5月举行颁奖典礼,同时举行第四届“国际化人才之路”论坛。

颁奖和论坛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一)征文大赛个人奖(186名):

1、特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2、一等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3、二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4、三等奖6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5、优秀奖100名。颁发荣誉证书。

对以上奖项获得者,均免费赠阅2016年《国际人才交流》杂志一期;优先推荐参加有关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考察游学活动,参访海外名校和教育培训组织,拓展国际视野。

(二)摄影展评个人奖(43名):

1、特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2、一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3、二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4、三等奖3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5、优秀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对以上奖项获得者,均免费赠阅2016年《国际人才交流》杂志一期。

五、投稿截止时间与投稿方式

1.投稿截止日期为20151228

2.征文作品或摄影展评作品电子版发至邮ahuwaijiao@126.com,邮件主题采用组别+姓名+院系+联系电话格式。

3.联系人:段晴晴,联系电话:63861622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外教看中国”摄影展评作品投递登记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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