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教学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我省宣传文化领域拔尖人才、青年英才项目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宣干字[2015]29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相关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获批的省宣传文化领域拔尖人才、青年英才。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申请人应填写《全省宣传文化领域拔尖人才、青年英才项目资助申请书》(纸质版3份,word格式电子版1份)交所在单位审核,并提交申请人签字的《个人申报承诺书》(纸质版和PDF格式电子版1份)。
2.单位审核推荐
各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须进行审核把关,于
(1)《全省宣传文化领域拔尖人才、青年英才项目资助申请书》(纸质版3份,在其中1份申报表的“四、推荐审核意见”栏内填写“申请资助者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1份);
(2)《个人申报承诺书及院系审查推荐报告》(纸质版和PDF格式电子版各1份);
3.学校审批推荐
人事处复核申报教师材料,提交学校审批后报省教育厅。
三、有关要求
1.组织入选人才深入学习《安徽省宣传文化领域拔尖人才、青年英才工程项目资助及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使他们全面准确掌握资助及经费管理的具体规定。
2.指导入选人才根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需要,结合学校发展和各自研究等实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制定项目计划,并做好审核把关工作。要把申报资助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结合起来,支持拔尖人才、青年英才多出成果、多做贡献。
3.对于承担国家和省重点课题项目、文化创作项目、重要演出项目、文化产业发展项目、技术研究创新项目,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有明显促进作用的其他社科文化领域项目等,可优先申报资助经费。
特此通知。
附件:1. 全省宣传文化领域拔尖人才、青年英才项目资助申请书
2. 个人申报承诺书及院系审查推荐报告
3. 安徽省宣传文化领域拔尖人才、青年英才工程项目资助及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4. 我校省宣传文化领域拔尖人才、青年英才入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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