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按照《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72号)文件要求,决定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安徽大学校园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大赛为抓手,推动我校学科专业内涵创新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五、赛程安排
1.大赛报名(
2.参赛团队于
3.校园赛(
六、参赛项目奖励
1.比赛设一、二、三等奖,获奖团队的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创新创业教育学分,并在保研、评优工作中给予倾斜。
2.对于获得省级和国家级奖项的团队,学校将给予配套奖励。
大赛有关事宜,可与教务处实践教育科联系。
联系电话:0551-63861232。
附件1: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园赛报名表
附件2: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3:学生手册: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生参赛手册
附件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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