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休、93前干保人员医疗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0

 

各院、系、教学部,校直机关各部门,各直属、附属单位:

 

兹定于2015424日上午为离休人员报销医药费;424日下午93前干保人员报销医药费。请各单位负责通知到相关人员。

 

报销地点:龙河校区离退休工作处202

 

工作时间:上午:830--1030 下午:230430

 

注意事项如下:

报销时如有外院就诊发票请携带本人病历、外院门诊(定点医院)就诊发票原件(应有分管院长签字,或院长当场签字)、取药电脑小票或处方等;在校医院送药点药房所购的中、西药,需提供由安徽大学医院院长签字的处方,且发票原件上有送药员及本人的签字。

 

请大家办理报销前按以上要求,完备相应手续,以免耽误办理时间。

 

特此通知。

 

校医保办

201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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