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教学部,校直机关各部门,各直属、附属单位:
兹定于2015年3月25、26日办理我校参保教职工2014年度医药费补报销(2014年度没有报销的医药费,不含2014年12月份的医药费),请各单位负责通知到每位职工(包括在职、退休职工及住在校外和在外地的教职工),以免错过报销时间,造成医药费漏报。
注意事项如下:
1、报销范围:
2、需提供的材料:本人病历、医药费发票(外院门诊发票原件应有分管院长签字,或院长当场签字);如2014年有住院的,请携带住院结算单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和住院治疗清单、发票、出院小结等原件。
3、报销结算方式:非现金结算方式,即报销人员在报销封面上填写工号,所报款项由财务处在10个工作日内打入教职工个人工资卡。
4、报销工作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收材料时间)
5、报销地点:龙河校区职工活动二楼206室(老干处会议室)
校医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