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28

 

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7号),现将其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要求积极推荐符合申报条件、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研究成果申报,我校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限额

省教育厅核定我校推荐申报限额为8,学校将组织专家遴选,择优推荐。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及其电子版文档、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要确保一致。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4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9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要仔细审核,使之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一致、准确无误。

3、《申报评审表》和《申报一览表》电子版经审核汇总、确认无误后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chui611@163.com

4、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上报教育厅的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三、时间安排 

1210前,将拟申报的成果名称和成果类型发送到电子邮箱chui611@163.com.

2224前,申报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单位。各单位召开教授委员会会议,对《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就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创新性,以及学术影响或社会影响提出推荐意见建议稿,并在单位公示,排序推荐。初审主要审查:(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规定;(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3)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表达是否规范;(4)申报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的规定。

3、225上午12:00各单位统一报送申请书及相关申报材料一套、《申报一览表》一份及电子版,交由文科处形式审查。《申报一览表》须单位盖章和负责人签字。

4、226前,学校学术委员会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和审查意见反馈给各单位。

5、31前,各单位按申报材料的装订要求和份数报送材料及申请书的电子版。

6、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安排组织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程春晖   电话:63861742

特此通知。

 

附件列表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2、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3、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4、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5、安徽大学申报教育部第七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览表

        附件下载(点击此处下载)

 

                                    文科处

                                  2015年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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