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7号),现将其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要求积极推荐符合申报条件、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研究成果申报,我校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限额
省教育厅核定我校推荐申报限额为8项,学校将组织专家遴选,择优推荐。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及其电子版文档、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要确保一致。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著作类、论文类、研究报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普及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打印。
(2)著作类、普及类成果一式4份(册数较多的多卷本可报送一套),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论文类成果一式9份(至少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研究报告类成果摘要一式9份,同成果采纳证明等一起,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研究报告全文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
(3)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要仔细审核,使之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一致、准确无误。
3、《申报评审表》和《申报一览表》电子版经审核汇总、确认无误后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chui611@163.com。
4、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上报教育厅的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三、时间安排
1、2月10前,将拟申报的成果名称和成果类型发送到电子邮箱chui6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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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安排组织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程春晖 电话:63861742
特此通知。
附件列表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2、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3、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5、安徽大学申报教育部第七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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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