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已启动,现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安排,并结合《安徽大学教师进修实施办法》,就2015年度教师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派出国留学形式
我校教师公派出国留学形式分国家公派出国、学校公派出国和自费公派出国(境)三种。
1.国家公派出国。2015年可申报的具体项目有: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2)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3)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
(4)国外合作项目;
(5)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其中,(1)、(2)和(5)由校人事处受理,(3)和(4)由各项目注明的受理机构受理。
具体项目选派办法、条件要求、申报指南等信息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网(http://www.csc.edu.cn),查阅首页中的“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重点是其中的“2015年留学项目专栏”。
2.学校公派出国和自费公派出国(境)按《安徽大学教师进修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二、公派出国留学推荐名额
1.国家公派出国中的(1)、(3)、(4)和(5)类项目:学校鼓励符合条件教师积极申请,校内不设推荐名额限制。
2.国家公派“青年骨干项目”:根据协议,我校每年可选派20名教师。学校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成梯队申报、派出。
3.学校公派“青年骨干项目”:在优先保障完成国家公派出国选派目标的情况下,2015年控制在20名左右,选派过程中视情予以调整。
4.自费公派:按照《关于下达2015年度教师进修计划的通知》执行。
三、公派出国留学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四、公派出国留学项目遴选时间
1.国家公派出国(不含“青年骨干项目”):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2)政府互换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和国外合作项目:以国家留学基金网公布为准。
(3)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2.国家公派和学校公派出国“青年骨干项目”:第一批4月6-2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20-30日申请,11月公布录取结果。
3.自费公派出国:根据个人申请适时办理审批手续。
五、工作要求与其他事项
1.为扩大我校影响力,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积极申报国家公派出国项目。2015年,所有拟申请国家公派和学校公派出国“青年骨干项目”的教师须先行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未获批者方可申报“青年骨干项目”。
拟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教师,请按项目要求认真准备材料,于
2.国家公派、学校公派出国“青年骨干项目”和自费公派出国项目申报人员,均须自行联系、落实国外导师和留学院校;其他项目按项目说明执行。
3.人事处师资科自即日起提供校内政策咨询,联系电话:63861373。国家公派有关具体项目的申报条件、遴选要求等,拟申报教师可根据留学基金委函件中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咨询基金委相关部门和人员。
选派教师公派出国留学,是加强师资队伍国际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师资队伍实际,加强申报指导,严把质量关,认真做好选派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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