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上半年度博士科研启动经费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8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大学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现启动2014年上半年博士科研启动经费资助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此次经费资助对象为:1、博士进校且未申请博士科研启动经费人员(不含引进人才及省高校博士后岗人员);2、已在职取得博士学位且未申请博士科研启动经费人员。

二、资助金额

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的资助金额为文科三万、理科四万。

三、资助程序

博士科研启动经费资助按照个人申请、院系审核、学校相关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具体详见附件《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申请流程》。

四、有关说明

1、博士科研启动经费按照《安徽大学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进行管理,即申请者与院系和学校经费管理部门签订经费资助协议,学校简化受资助者经费报销流程并加强经费效益考核。

2、请各有关单位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做好此次经费资助的通知与组织工作,并于44前将经学院审核的《安徽大学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申请书》与《博士科研启动经费资助协议书》及申请人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集中交至人事处人事科,联系人:陈燕飞、王菁,联系电话:63861227

特此通知。

 

附件:1. 安徽大学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2. 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申请流程

3. 安徽大学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申请书

4. 博士科研启动经费资助协议书

               

                              人 事 处

    201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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