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休、93前干保人员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7

 

各院、系、教学部,校直机关各部门,各直属、附属单位:

兹定于2014328日上午为离休人员报销医药费,3月28日下午为93前干保人员报销医药费。请各单位负责通知到相关人员。

报销地点:龙河校区行政南楼二楼会议室

工作时间:上午:830--1030   下午:230430

注意事项如下

报销时如有外院就诊发票请携带本人病历、外院门诊(定点医院)就诊发票原件(应有分管院长签字)、取药电脑小票或处方等;在校医院送药点药房所购的中、西药,需提供由安徽大学医院院长签字的处方,且发票原件上有送药员及本人的签字。

请大家办理报销前按以上要求,完备相应手续,以免耽误办理时间。 

特此通知

 

校医保办

2014317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