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同学:
根据我校和国(境)外友好学校签署的学生交换协议,拟在我校2013级全日制统招本科生中选拔部分学生赴国(境)外友好学校进行交换学习,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
序号 |
国(境)外学校 |
人数 |
学习起止时间 |
1 |
台湾静宜大学 www.pu.edu.tw |
2 |
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 |
2 |
台湾逢甲大学 www.fcu.edu.tw |
5 |
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 |
3 |
台湾云林科技大学 www.yuntech.edu.tw |
1 |
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 |
4 |
台湾文藻外语学院 www.wtuc.edu.tw |
4 |
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 |
5 |
台湾实践大学 www.usc.edu.tw |
3 |
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 |
6 |
台湾铭传大学 www.mcu.edu.tw |
2 |
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 |
7 |
台湾中国文化大学 www.pccu.edu.tw |
2 |
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 |
8 |
台湾辅仁大学 www.fju.edu.tw |
2 |
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 |
9 |
韩国仁荷大学 www.inha.ac.kr |
5 |
2014年9月至12月 |
10 |
韩国全南大学 www.chonnam.ac.kr |
10 |
2014年9月至12月 |
说明:交换学习期间,学生免交对方学校的学费,但须照常向我校缴纳相应的学费。学生的往返旅费、生活费和医疗保险等费用由学生个人负担。学校承认学生在外学习期间获得的学分。学生报名时,应就在外期间选课、回校后学分认定及补选课等事宜征求所在院系分管教学领导及教务部门意见,提出具体计划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报名。
二、申报条件
1. 2013级全日制统招在校本科生;
2. 身体健康、品学兼优、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
3. 主要基础课程及主干课程考试无补考科目;
4. 能够根据对方学校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家庭经济来源证明。
三、工作程序
1. 学生可根据本通知上提供的学校网址自行查询拟申请学校相关专业的课程信息,下载并填写 《安徽大学国(境)外校际交换学生申请表》(附件1)和《安徽大学本科生国(境)外学习修读课程计划表》(附件2),经所在班级的辅导员、所在院系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磬苑校区学生将材料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磬苑校区办公楼A309)审核后交到学生处(磬苑校区办公楼A105)报名。
2. 学校遴选小组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评审,确定人选;
3. 确定的人选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向对方学校推荐,并指导办理相关的出国(境)手续。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
五、报名材料
1. 安徽大学国(境)外校际交换学生申请表(一式二份)
2. 安徽大学本科生国(境)外学习修读课程计划表(一式三份)
3. 中英文简历(包括个人信息、教育经历、社会工作经历等)
4. 外语水平能力证明复印件(如有则提供)
六、其他
1. 学校关于学生赴国(境)外学习的管理规定请见附件3;
2. 出国(境)方面事宜请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齐老师,电话63861801;学籍管理方面事宜请咨询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宛老师,电话63861202。
3. 申请赴韩国大学学习的同学请尽快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办理个人护照。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教务处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