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4年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怀宁、太湖、舒城、和县、庐江、来安、怀远、休宁共8个县研究课题征集工作已顺利结束。为做好研究生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1、与地方政府共建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选派研究生到创新基地开展课题研究,撰写硕士学位论文或调查研究报告,是我校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校政[2013]29号)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我校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实践,也是我校研究生教育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
2、研究生到创新基地从事当地政府提出的课题研究,在工作实践中,结合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撰写学位论文,既有利于提高研究生适应社会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有利于研究生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全面提升,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
3、创新基地研究生选派工作由校研究生院牵头组织协调,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与地方政府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成立由分管研究生工作党政负责人、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加强宣传,切实做好本单位研究生选派工作。
二、选派条件与程序
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所学专业与研究课题相近的2012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1、研究生报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研究课题,积极组织导师推荐、研究生报名,并填写《安徽大学创新基地联合培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2、导师同意。申请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必须征得导师的同意;
3、培养单位初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提出申请的研究生及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推荐意见;
4、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汇总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的申请材料,并提出联合培养研究生候选人;
5、创新基地确认。创新基地对研究生院提出联合培养研究生候选人进行审查,确定选派创新基地研究生名单。
三、时间安排
1、
2、
3、2014年3月上旬,公布选派名单;
4、2014年3月底前,派往各创新基地;
5、2014年10月或12月底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或研究课题,返回学校。
四、相关政策
1、创新基地提供学习、科研、生活条件、免费住宿,以及每月800元的生活补贴;
2、地方政府提出的研究课题纳入2012级全日制研究生学术创新研究扶持项目予以立项(不占研究生院下达给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扶持项目的指标),并按3000元标准划拨专项课题研究经费;
3、设立“安徽大学与地方政府联合培养研究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联合培养期满的研究生根据《安徽大学与地方政府联合培养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附件2)提出申请;
4、创新基地对研究生在创新基地学习、工作期间给予综合测评并建档,作为研究生在学期间或就业时基层工作经历的重要依据;
5、派往创新基地研究生的校内导师按每名研究生1000元的标准划拨专项经费,用于校内导师赴创新基地指导研究生从事课题研究的差旅费;
6、研究课题主要由创新基地党政、事业单位提出。研究生到创新基地课题所在单位开展调查研究,搜集资料,完成研究课题和硕士学位论文初稿。
五、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院办公室 何平(电话:63861891,QQ:391599053,E-mail:hp@ah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研究生院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