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新闻中心 李贤)日前,学校印发《开展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学校将组织开展一次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行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维护好群众利益,提升广大师生和社会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专项行动期间,将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使用、研究生名额分配等学术资源的问题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校办企业和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方案》指出,11月28日至12月3日为组织准备阶段,在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开展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行动。12月3日至12月13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对照重点任务,抓住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16日至12月23日为督查整治阶段,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查自纠报告和整改意见进行梳理汇总后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对问题突出、整治不力、查处不到位的,学校领导小组将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限期整改纠正。学校活动办将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12月3日至12月30日为建章立制阶段,各责任单位要在扎实开展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
《方案》要求,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抓好落实,加强监督、务求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