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5日 中安在线


八月的一个夜晚,热浪袭人。安徽省宿州市电视台宽敞的演播大厅里,华灯齐放、观众爆满。在悠扬欢快的开场舞《路上坚守》的乐声中,宿州市首届“十佳交警”、“十优交警”颁奖晚会拉开了帷幕。当获得“十佳交警”光荣称号的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陈海涛登台领奖时,晚会出现了高潮。一位白发老翁推着一部轮椅车,车上坐着是他已瘫痪多年的妻子,当激情奔放的主持人把话筒递到这位老妪面前,问她认不认识站在身旁的陈警官时,她流着泪嗫嚅地说:“认识,他是一个好人!”
此时,五彩灯下,陈海涛这位坚毅的汉子也禁不住流下两行热泪……
他的办公室就在马路上
“用力干只能合格,用心干才能优秀”,这是陈海涛的一句“口头禅”。他今年31岁,中等个儿,敦实的身板,一张在长期阳光照晒下黝黑的脸。2004年7月,他从安徽大学公安学院毕业后,来到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从事路面管理工作。四年来,无论是炎炎夏日,还是数九寒冬,他每天清晨来到所在岗亭,站立在红绿灯下,警容严整、精神抖擞地疏导交通。南来北往、川流不息的车流、人流,在他规范、刚劲、优美的指挥手势引导下,不断地分离、交融,井条有序地向四面八方辐射流动。由于表现突出,大队和中队领导一致推荐他为工作标兵。后来又安排他担任宿州市第十二小学护学交通岗民警,这是宿州市第一个护学交通岗,也是其它单位学习的党员模范岗。在护学交通岗执勤期间,他积极研究解决上下学时段交通拥堵的对策,完善了学校门前的标志标线和红绿灯设置,与老师一起研究小学生安全防护措施,深入课堂为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每当该小学放学时,总能看到他坚守护学的身影。他在岗期间此处没有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更没有发生因学生上下学而引起的交通堵塞。
宿州市新汽车站、汽车一队等运输企业均在陈海涛所服务的辖区。为了从源头上筑牢预防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陈海涛随同中队民警多次到运输企业,给驾驶人开展培训,和驾驶人谈心聊天,很快和驾驶人打成一片,在交谈和笑声中给驾驶人传递安全行车信息,提升了驾驶人文明出行的自觉性,驾驶人亲切地称他为“陈老师”。
“阳光执法”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2008年6月,因工作需要,陈海涛被调到事故中队工作。五年中,陈海涛处理的73起重、特大交通事故,都能顺利结案,没有一起被复议、投诉,领导评价他为:“最稳重的民警”。同事们评价他是:“最阳光的交通警察”。
今年6月8日,正值高考的第二天,上午8点34分,在银河三路宿城一中南大门前,一辆爱心送考车驾驶员不慎操作失误,撞向正在候考的学生,造成了一名考生当场死亡和三名考生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接报后,陈海涛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一边组织民警疏通人群,稳定围观群众情绪,积极协调医院抢救伤者,一边组织勘察现场,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同时把勘察情况详细地向领导汇报。由于事发突然,伤亡严重,又值高考期间,引来多家媒体现场报道,造成较大社会影响。陈海涛当机立断,有效规范地处理现场,很快绘制出事故流程图,按撞击点、鉴定结果形成责任认定,很快走入司法程序。之后,他又及时安抚死者家属及伤者,并督促肇事方单位主动配合经济赔偿事宜,使这起重大交通事故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得到了妥善处理。
“交通事故常常出现,谁都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是发生之后,我们就得去勇敢地担当和解决。交警的职责不是故意惩治一些人,而是依法办案,给受害者一个公道,还受害者一个说法。”他本着“大事故走程序,小事故凭良心”的思维理念,努力做到让情与法在阳光下运行。增强事故案件处理的透明度,不偏不倚,同情弱小,绝不向恶势力和权势妥协。
2009年11月的一个傍晚时分,正是下班高峰期,车流量密集,在宿城某小区门口,一辆没有牌照的摩托车撞倒了一位环卫工人,摩托车驾驶人把伤者送至医院治疗时,医生告知需要一笔不小的医疗费,他遂扔下伤者悄悄地离开。由于这辆摩托车无牌无照,根本查不到车主的任何有效信息。面对此情况,陈海涛没有放弃,于是在摩托车上仔细翻找。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车上找到了一张小票,上面还记录有一个摩托车店的电话号码。通过这个线索,陈海涛很快查明了车主的身份,并亲自上门找寻车主。车主的父亲想包庇儿子,谎称儿子不在家。但肇事者的父亲一个异常的动作却露出了破绽,他洞穿其心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在偏房内将肇事者抓获。后来,在陈海涛的积极协调下,最终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方案,签订了调解书。事后,受害者家属非常感谢陈海涛帮助其找到了肇事车主,并得到了应有的赔偿。而车主父亲感谢陈海涛帮助教育了他19岁的儿子,使其重新扬起了生活的风帆。“谁能不犯错,知错就改,善莫大焉。”陈海涛微笑着对车主的父亲说。
事故处理完了,他们继续走“亲戚”
谈起陈警官,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九里山乡的侯新庄感慨万千:“他真是个大好人,处理事故公平公正,办事稳妥,没有因为俺是外地人就歧视俺。是他为俺们的生活重新点燃了希望,现在事故卷案件都到检察院了,俺都来找陈警官,叫他给俺说下一步怎么办,在宿州市俺爷俩就信陈警官的。”
那是今年6月24日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清晨5点左右,侯新庄驾驶一辆半挂牵引车途经宿州市西二铺蔬菜批发市场送货。当时天已经大亮,菜场的人流、车流川流不息,该段道路比较狭窄。这时,一位老人骑着一辆电动车自西向东行驶并试图从侯新庄驾驶的大型车辆前绕行到路的另一侧。侯新庄见到电动车挡着其去路,便鸣起喇叭提醒其避让。老人当时听到喇叭声立即受到了惊吓,电动车开始变得左右摇摆,当时侯新庄的货车正在超车行驶,躲闪不及,货车右前轮与迎面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那边行驶,最终连人带车撞在了侯新庄后车厢,老人的腿被轧在车轮下受了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试图从中讹上一笔。侯新庄的思维一片混乱,“我当时就想,我家里上有84岁的老奶奶,下有15岁正在上初中的孩子,都指望着我呢,这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就在这时,陈海涛走在他面前安慰他道:“不要太紧张,事故已经发生了,你现在配合好我们的工作,相信我们会公平、公正对待的……。”当听到陈海涛这番安抚的话语后,侯新庄内心稍稍有些平静。
事故发生后的第7天,侯新庄的父亲才从儿子的老板那里得知此事,于是匆匆从老家赶来。当得知事故已依法处置完毕后,老人说:“陈警官虽然年轻,但是办起事儿来,稳重、利索、公平、公正。事故赔偿结束后,陈警官亲自去拘留所把我儿子带来事故中队跟我见面,来之前还再三嘱咐俺儿子要稳定自己的情绪。”
“要不是这位好民警的帮忙,俺这一辈子也还不清人家的医药费。”家住在宿城西关薛园三巷的老余感激地说。陈海涛和老余原先并不认识,他俩是在月初的一次交通事故中结识的。老余平时靠三轮车拉客谋生,家庭生活十分困难。7月8日这天,他的电动三轮车与一辆轿车碰撞后,轿车受损且车内有人受伤,老余的身体没有大碍,但三轮车受损严重,而且老余负主要责任。面对巨额的车损费和医疗费用,老余表示无能为力。陈海涛经走访和多次上门了解情况后,带着事故另一方当事人来到老余家中,在看到老余的实际困难后,对方最终没让老余承担其医药费用。
还有一位因轻微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认识的老潘,也成了陈海涛长期帮扶对子。
今年六十多岁的老潘患有白癜风,每每找工作时屡屡遭歧视,平时只能干一些重体力的活,其老伴患有软骨病,常年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二老养育一女儿,常年在外地打工,不能经常照顾他们。“老潘这一家确实困难,我虽然不能帮助他们摆脱贫困,但是每逢过年过节时,我可以带点米、面、油这些生活必需品去看看他们,给他们带来精神上的寄托和希望。只要他们有什么需要帮助的,我会尽我所能去帮助他们。”就这样,陈海涛的身影经常出现在老潘家。“老潘,你家咋还有个警察亲戚呢!”时间一久,陈海涛还被邻居们认为是老潘家的亲戚。有些同事和他身边的一些朋友常常说真有意思,海涛处理一起事故帮一个人,都帮成了自家亲戚。那不是在给自己找麻烦吗?而他却笑笑说:“我认为人生的价值是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交通事故处理完了,‘亲戚’还是越走越亲啊!”(马闯 海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