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3日 中安在线
中安在线讯 4月22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持有和贩卖毒品案件。与以往不同,这次案件的开庭地点是安徽大学新区社科A楼模拟法庭。不到十点,这个不大的模拟法庭坐满了200多个旁听的学生。
“作为一名大二法学院学生,以前在中院旁听过案子,但校园开庭这还是头一次,”安大法学院学生施华杰告诉记者,将庭审搬进校园,让法律“科班”出身的自己和同学都感到很生动,学到的不止是课本上的知识,而是实实在在法庭案例,“毕竟书本上东西的是死的,而这起案件的被告、案例、法官都是真实的。”
广西80后安徽贩毒毒品藏音响
上午十点,法官、公诉人、辩护律师一一落座,庭审正式开始,法警将被告带上公堂。被告阿伟白净矮小,出生于1982年,广西蒙山人,只有初中文化程度,无业。据检方指控,在2012年8月24日晚,阿伟在合肥市三孝口附近一大厦房间里,以300元每克的价格,将50克冰毒贩卖给了罗某,罗某向阿伟支付了毒资6000元,欠的9000元在其后两天内付清。
而在2012年8月26日上午,阿伟在马鞍山路一房间内,以300元每克的价格将10克冰毒贩卖给了罗某,获毒资3000元。此外,在2012年8月份,阿伟还三次贩卖5克冰毒给郑某。
2012年9月24日,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侦查员在阿伟租住的房间卧室内两个黑色音响中,查获16瓶深色瓶装液体毒品、2块白色块状毒品、一个电子秤。经检验,16瓶深色瓶装液体毒品中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323.83克。2块白色块状毒品为海洛因,净重33.98克。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阿伟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予以售卖,共计贩卖冰毒65克,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规定,应已贩卖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其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也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8条规定,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阿伟一人犯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规定,应当数罪并罚。
庭审中,阿伟对非法持有毒品事实供认不讳,但对于贩卖毒品的犯罪行为予以否认。法院最后以贩卖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二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表示不服,当庭上诉。
大学犯罪频繁 校园开庭或对学生有警示作用
庭审结束后,听审席上施华杰和同学仍在热烈讨论案件细节,“毒品真的挺可怕,被告最多三十岁,可却因毒品要在牢里服刑几十年,断送了前程,很可惜。”
合肥市中院刑一庭的副庭长沐方斌表示,从日常刑事审判来看,目前80后刑事案件频发。将这起涉案毒品种类多、涉案数量大、后果严重的“80后贩毒案”在学校里开庭,对高校的学生有着很好的警示意义,不但能够教育学生远离毒品的诱惑,同时又能增强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让高校学生遵法守法。
一旁的老师告诉记者,近期大学生案件频频见诸报端,从投毒案到故意伤害案,这为大学教育敲响了警钟。而今天将刑事案件搬进校园,不仅对法律专业的学生有教育意义,也提高了其他专业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零距离接触真实庭审,让他们了解违法的后果,违法就要接受法律制裁。(记者 査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