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报】刘学讲 细审快结的“放心庭长”

发布时间:2013-04-15

2013414日 安徽日报

 

刘学讲,明光市人民法院潘村法庭庭长,先后获“全省人民满意好法官”、“全省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在明光市潘村镇一带,很多群众都知道法官刘学讲在麦田里开庭的事情。去年10月份,孟台村82岁的王成孝告子女不养老,大儿子不理睬。1016日中午,刘学讲在麦田里将王成孝的大儿子堵个正着,现场开庭调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刘学讲说服了王成孝的大儿子,当场答应赡养费一分不少。

刘学讲在明光农村长大,1991安徽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主动选择到偏僻落后、条件艰苦的明光市人民法院潘村法庭工作,从最基础的工作做起,一干就是5年。 1995年调到明光市人民法院,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 2010年,他再次来到潘村法庭工作,任庭长至今。

潘村人民法庭辖三个乡镇、一个农场,面积319平方公里,跨淮河两岸,约13万人口,而法庭仅两名法官、两名人民陪审员和一名书记员。针对人少案多及群众诉讼时间长、成本高、程序繁的现状,刘学讲探索出“一周结案制”、简单民事案件诉裁机制,捎口信、打电话、发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宜用则用,结案方式灵活选择调解、简易开庭等形式。去年,潘村法庭337起案件全部结案,采取简易程序的案件在95%以上,一周结案率100%。为做到案结事了,刘学讲采用电话联系、捎口信、上门等主动督促义务人履行。

为让群众“少花一分钱,少跑一趟路”,刘学讲带领同事开设了“午间法庭”、“田间法庭”、“假日法庭”、“黄昏流动法庭”等。法庭干警放弃休息时间,深入乡镇村组、田间地头、渔村,在纠纷发生地现场调解、就地审判、化解纠纷。多年来,刘学讲几乎没有午休过。

“一名法官一生中可能要审理几千个案件,但对于老百姓来说,一生中可能只打这么一次官司。老百姓的事进了法庭就不是小事,都要当大事来办。 ”刘学讲说。

【人物感言】

诚心为民,实在办案,一碗水端平,争取让每一位打官司的群众满意而归。(记者罗宝)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