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部署廉政风险防控总结提高阶段工作

发布时间:2013-02-27

本网讯(新闻中心 李贤)校纪委日前发出通知,就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总结提高阶段有关工作做出部署。

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利用本单位、本部门网页、公告栏等,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对职权目录、流程图、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进行公开公示,作为今后师生的办事指南,主动接受师生的监督。要认真按照各项制度“废、改、立”的计划表和时间节点,抓紧落实,条件成熟的要尽快出台。

通知指出,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转发安徽省2012年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3]15号)要求,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部署阶段、重点推进阶段和检查考核阶段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并形成书面总结。要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势头,切实加强领导,一如既往地抓好抓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廉政风险防控第一循环周期工作取得实效。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