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新闻中心)高校辅导员的真正身份是什么?辅导员岗位的性质如何界定?想当辅导员需要经过哪些程序?辅导员以后的发展出路在何方?辅导员的工作业绩如何考核?近日,学校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回答了这些问题。
《意见》指明了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目标,即: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从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内在要求出发,进一步加强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相关政策规定,注重内涵建设,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业务精良、充满活力的辅导员队伍,努力提高辅导员工作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意见》还明确了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即: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好学生日常管理服务与发展指导、积极承担形势政策教育课、心理健康教育课、就业指导课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根据需要,承担相关的管理工作和其他公益活动。
《意见》指出,在岗位设置方面,应根据学生人数统筹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职数,辅导员的配备实行专兼结合、以专为主、岗位管理的原则,辅导员与本科学生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0;在选聘组织方面,新任专职辅导员由学校统一聘任,兼职辅导员由院系安排聘任;在选聘条件方面,辅导员应为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原则上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生干部经历,身心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沟通合作意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专职辅导员上岗前必须接受系统的上岗培训并取得证书;在聘任方式方面,结合实际,采用正式入编、人事代理等灵活多样的聘任方式,改善现行辅导员数量不足的实际状况,同时科学合理调整辅导员队伍的人员结构。
《意见》要求,在学习培训方面,应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辅导员自身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创新方面,创立辅导员“以老带新”的学习工作模式,发挥优秀典型的“传帮带”作用,倡导创新实践,激发工作活力,提高工作水平;在课题研究方面,设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项目,鼓励辅导员结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开展科学研究;在职务评聘方面,专职辅导员可以参与评聘政工系列、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系列或其他相关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在发展渠道方面,将辅导员的培养纳入学校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支持具备条件的辅导员按规定程序转任专职教师,把辅导员作为学校后备干部队伍的重要来源,将其辅导员工作经历作为学校相关岗位干部竞聘选拔的参考依据;在名师工程方面,参照学术骨干后备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定向培养、重点资助、访学交流等形式,重点培养若干在国内有影响的专家型辅导员,带动整支队伍的稳定性发展。
《意见》要求健全管理体制,完善考核办法。实行院(系)直接领导和管理,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会同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协助管理的体制;对辅导员的考核由院系具体负责,考核结果与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加强聘期管理,保障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合理流动。在办公条件、交通通讯经费等方面为辅导员提供必要保障,逐步改善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