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文位)日前,中共安徽省委(通报)(皖【2011】230号)对第九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进行表彰。我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两年来,学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推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着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弘扬校园先进文化,积极推进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构建文明和谐校园,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育人环境。
文明单位是一项综合性的荣誉,省级文明单位的评选、命名实行届期制,两年为一届。获评“安徽省文明单位”,这是省委、省政府对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成就的成分肯定,标志着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