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闭幕的第七次党代会2010年会,是我校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实施细则后的首次党代会年会。与党代会一样,年会的召开,也是全校师生员工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本次年会又逢“十一五”“十二五”之交,回顾总结过去五年的建设成就、规划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使得本次会议具有了十分特别的意义。
大家知道,省委教育工委在今年初颁行了省属高校党代会常任制实施试行办法,我校作为全省高校试点,随后出台了党代会常任制试行实施细则,宗旨都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积极探索学校党代会代表在学校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办法,不断完善学校党的代表大会制度。
党代会每五年召开一次换届大会,闭会期间如何发挥党代表的作用,从而推进学校党内民主建设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为学校党的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一直是个需要解决的课题。通过每年召开一次党代会年会,即为解决这一课题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和办法。
我校试行的党代会常任制实施细则的核心内容有两项,一是学校党代表任期制,一是学校党代会年会制度。党代表任期制规定了党代表的产生、履行的义务、权力与职责、开展工作的制度、资格终止与停止、增选与补选等内容,其中,党代表开展工作的制度包括提案制度、提议制度、调研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联系党员和群众制度、参加民主评议制度。党代会年会制度则规定了年会召开的时间、年会的职权和任务等相关事宜。党代会常任制试行实施细则还对实施该制度的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做出了明确规定。
即以本次年会来说,不仅回顾了第七次党代会以来学校党委、纪委的主要工作,部署了来年的工作要求和任务,而且强调了加强和改善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导,讨论了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及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院长(系主任)工作条例、院(系)教授委员会暂行条例等重要文件,从而使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得到更加切实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学校核心建设目标不发生偏移。
由此可见,党代会年会是高校党代会常任制的重要内容。根据党代会常任制,党代表任期与学校党代会当届届期相同,无论在党代会召开期间还是闭会期间,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因而有了制度上的保障。 (新闻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