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保树教授作客名师讲坛谈商法

发布时间:2010-08-25

 
本网讯(李胜利 郑银银)6月23日下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曾任清华大学法学院首届院长的王保树教授作客名师讲坛,在龙河校区逸夫图书馆第一报告厅作了题为“商法的适用问题”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华国庆教授主持,法学院师生100余人聆听了报告。
 

 

报告中,王保树首先介绍商法适用的理念和思维,指出商事法律规则有其特殊性,建议在商事立法和商事审判中弘扬商事审判思维;结合有关条文和实践中出现的若干疑难案件,王保树着重讲述了公司法中任意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的适用及违反的效力评价,指出商事主体在选择适用或推定适用任意性规范后,对选择者发生拘束力,以及对违反强制性规范后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并澄清了几个理论和实务中的误区;最后王保树讲述了公司章程适用问题,强调了公司章程的自治性质及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情况下的优先适用。
报告结束后,在座师生与王保树进行了交流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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