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 2010-06-13
国内法学界,凡治民法者,恐怕不能不读周枏先生的《罗马法原论》。作为中国罗马法研究的先驱,周先生在学界的地位,用“泰山北斗”形容,也不为过。而他也因而享有“罗马法活字典”之美誉。
周枏,1908年生,江苏溧阳人。幼时遵从父亲意志,学商。1928年中国公学大学部商科毕业,经校长胡适担保,赴比利时鲁汶大学,师从名师第柏里埃教授修习罗马法,并以优异成绩获法学博士学位。学成归国后,在战乱频繁的时代,周枏精心编订教材,坚持传道授业,开创中国法学界罗马法研究之先河。
上世纪50年代,周枏偕家人赴西宁工作,由于法律虚无主义盛行,全国绝大多数法律院校停办,周枏自此困居大西北达20年。“文革”中红卫兵来抄家,周枏冒死将罗马法的相关讲义藏在麻袋里。后来有学者说,没有这些资料的保存,就没有此后《罗马法原论》的问世。垂暮之年的1980年,周枏被安徽大学聘任,成为安大法学院奠基人之一,在生命的最后近20年里,周枏继续辛勤着述。
周枏一生最重大的成就当属对罗马法的研究与讲授。早在30年代任教上海持志学院时,周枏即积极编写完成30万字的罗马法讲义,惜未能出版。抗战中,周枏任教苏皖政治学院,在各学术刊物纷纷停刊之际,周枏仍积极参与主办刊物,并发表论文《罗马法上几个问题的研究》。晚年,他对工作的执着令人惊叹,在进修班讲课时,他因病没法行走,就让学生抬他去上课。他的关爱渗透到每个学生的心里,虽生活拮据,却从不收取学生一分钱馈赠。退休后仍相继撰写了论文《<十二表法>中“私犯”规定的研究》、参加了《民商法词典》的编写、担任《法学大辞典》顾问、副主编和和《英汉法律词典》审定人。与此同时,周枏把大量精力都投入到了编写《罗马法提要》一书当中去。在这本书中,他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对罗马法作了全面、系统、深入的探讨。罗马法内容之丰富,理论之精深,实为世界法制史所罕见,因此周枏先生对罗马法的着述,在法学界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有学者评价道,“毋庸赘言,该书是中国迄今最准确、最具原创性的一本罗马法着作。”《罗马法原论》出版于1994年,为周枏生平学术的结晶,也是目前国内最为权威的罗马法专着。此书被赠送给各国罗马法专家,引起高度重视与普遍赞誉。
周枏学贯中西,平易朴实,淡泊名利,并不计较个人经历的苦难与不公以及生活境遇的困窘。不张扬,不浮躁,潜心治学,教书育人,堪称老一辈法律学者的典范。(本栏目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供稿 卢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