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新闻中心)学校日前印发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激励试行办法,期以通过奖励与问责的方式,发挥院系、学科、个人在高层次人才培养、联系与引进方面的独特优势,形成以院系为主体、学科为纽带、相关职能部门为支撑的人才培养与引进模式,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
根据该试行办法,学校将对年度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院系给予一定物质奖励,获奖院系可视情况对在人才引进与联系工作中起重要作用的个人进行一定的奖励。在单位相关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不力,学校将对该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予以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