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档案馆)经学校行政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安徽大学档案管理办法》和《安徽大学档案馆应急预案》于2月2日正式颁布实施。
《安徽大学档案管理办法》分“总则”“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条件保障”“档案管理”“档案的开发与利用”“奖励与惩罚”“附则”等7章计38条。《安徽大学档案馆应急预案》分“总则”“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应急处置保障措施”“应急响应和灾后救助”“附则”等6章计18条。
上述两份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安徽省档案条例》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的,旨在提高全校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作用,为“211工程”三期建设和国际知名国内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