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新闻中心)1月12日召开的青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骆惠宁为青海省副省长,代理省长职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骆惠宁为青海省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骆惠宁,男,现年55岁,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籍贯浙江义乌,出生于安徽当涂。1982年毕业于我校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曾在安徽省工作30多年,当过知青,先后在企业、政府机关工作,历任安徽省巢湖地委书记、安徽省委常委、宣传部长。2003年4月调青海省工作,任青海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省政府党组书记,是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附:骆惠宁简历

1970.09—1971.10安徽省马鞍山市郊区慈湖公社知青
1971.10—1972.11安徽省马钢第二炼钢厂工人
1972.11—1978.10安徽省马钢第二炼钢厂团委干事
1978.10—1982.08安徽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1982.08—1985.05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
1985.05—1993.03安徽省外经贸委引进处副处长,技术进出口处副处长、处长
1988.09—1989.09在安徽大学外语系进修;
1991.09—1992.06在安徽省委党校进修班学习
1993.03—1995.04安徽省外经贸委副主任、省外经贸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
1995.04—1997.ol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1997.01—1998.02安徽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
1998.02—1999.10安徽省巢湖地委书记
1999.10—1999.12安徽省委宣传部部长
1999.12—2003.04安徽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9.09—2002.01在中国科技大学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硕士研究生
2000.09—2003.07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3.04—2004.12青海省委副书记
2004.12—2009.12 青海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09.12— 青海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青海省人民政府党组书记,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