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社会学院院长周晓虹谈社会科学方法论

发布时间:2009-10-22

本网讯(记者 蔡小晓)10月21日下午,首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培训班第五讲在龙河校区逸夫图书馆第一报告厅开讲。南京大学社会学院院长周晓虹教授应邀作了题为《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报告。报告会由副校长吴春梅主持,人文社科类院系部分师生聆听了报告。

周晓虹从“理论如何左右社会科学家的研究”、“范式对社会科学的影响”、“价值中立”3个问题出发展开报告,系统阐释了科学范式的含义、社会科学的性质和由来、科学发展的阶段等问题。他以米尔斯为例生动地说明了范式对社会科学的影响,并比较了涂尔干的实证主义方法论和韦伯的反实证主义方法论的差异。
报告结束后,周晓虹还就相关问题与师生进行了交流。
专家简介:周晓虹,1957年生于杭州。自1977年起先后考入南京医学院医学系、南开大学社会系和南京大学历史学系,并获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1999年4月至2000年5月在美国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从事访问研究。现为南京大学社会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并兼任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中国社会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心理学会副会长、教育部社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南京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先后出版《西方社会学历史与体系》(第一卷“经典贡献”)(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版)、《现代社会心理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年版)、《现代社会心理学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等著译作10余部,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40余篇。1993年获政府“特殊津贴”;1995年获宝钢教师奖特等奖;2001年获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2004年获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2009年当选为“国家级教学名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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