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作者:常伟 谷小勇 发布时间:2009.06.09 |
| 2009年6月6日,由安徽省农村社会学研究会、安徽大学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研讨会暨安徽大学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心成立五周年纪念会在安徽省会合肥市安徽大学成功举办。计有来自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庆师范学院、皖西学院、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安徽省委研究室、安徽省政府研究室、安徽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安徽日报社、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政府等省内外20余家高等院校、科研单位、政府部门和新闻媒体的40余位专家学者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与会专家学者共提交了近20篇发言稿及论文,围绕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其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深入的探讨。 在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讨论中,安徽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原党组书记、副主席程必定研究员分析了我国农业经营体制的转型创新问题,判断认为当前的我国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演变呈现出"一个不变,二个转变,三个新型主体"的新趋势,这为从"大包干"到"再包干"跨越创造了条件,提出实现和完成这一跨越要需要推进从责任田制到股份田制的转型创新、农民的转移与转型、农业服务组织的转型创新。皖西学院副院长张文兵教授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分析了现代化、交易成本、农民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关系,提出要据此构建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分析框架,并强调研究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稳定和完善要放到现代化进程中来进行并且要考虑到交易成本和农民的积极性。安徽农业大学吴义刚副教授分析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与农村人的农村之间的关系,认为现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但这以农民工利益和农业生产效率的双重牺牲为代价,是短期的稳定绑架了长期的发展;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落脚点应放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上,加快农地经营权流转,走规模化经营之路,实行农地产权国有化和农地经营权资本化,打破"农村是农村人的农村"的思维定势。安徽大学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德元教授分析了与中国特色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直接相关的"海绵效应"问题,提出和解释了这一概念;从实体经济、虚拟经济和制度安排三个方面剖析了它的成因;评价认为它虽然具有社会稳定器作用,但作用发挥是有代价的,因此不应该长期予以持续。张德元教授还提出了五点启示性建议:要逐步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循序渐进地把农村土地"解放"出来;继续完善市场机场,不断扩大经济规模;坚决修正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始终立足两个市场;重视市场风险,谨防一哄而上、"逼民创业";谨防病急乱投医,死守两条底线不动摇。安徽省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聂苏主任对于再包干是对于大包干跨越的说法提出了批评,他指出农村制度变迁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并不是一个突变过程,应从工业化和全球化角度来理解和分析农村土地制度及其演进。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系刘志迎教授也指出应从中国城市化角度来理解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相关问题,三农问题不能混为一谈,应跳出农村来看农村问题。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本次会议代表们讨论得最多的话题。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教授指出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是农民对于土地的所有权。"私有化+市场化"的改革失败屡屡出现表明私有化未必能更好地保障农民的权益和收益。土地私有化不仅不容易解决土地规模经营问题,还会引发严重的政治社会后果。他希望土地制度研究回到常识的基础上,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对土地制度上的各种浪漫主义情绪虚妄予以了批判。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新农村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文胜研究员总结分析了当前我国农地制度改革存在的两种思潮--私有化和集体化;提出土地制度改革是没有底线的,关键在于要弄清楚它要解决什么问题。土地基本制度设定应致力于解决小农合作能力问题和农业规模化经营问题。农村土地相关问题的解决必须要充分考虑到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我国农业的全球竞争力、我国的粮食安全以及农业的可持续能力。当前迫切需要解决农民组织化、乡村治理问题、农业战略支持体系以及农村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化体系建设相关问题。安徽省长丰县县长助理常伟博士运用比较制度分析这一工具讨论了农村土地基本制度的形成与演化,他认为指出农村土地集体产权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一产权基础上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具有基础性和长期相对稳定性的制度特征。我国农村土地集体产权制度的形成与特定历史条件有关。 对于农业和农村发展而言,建立在农村土地集体产权基础上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有着长期相对稳定性和基础性特征,指出应在稳定农村土地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向农民赋权,并探讨集体产权的多种实现形式。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陆福兴副研究员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视角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利与弊做了较为的全面分析,认为利于"分"而弊于"统",调动积极性而破坏公平性,稳定土地经营而不利社会稳定,保护承包权而虚化集体所有权,固定承包权利而影响土地流转。湖北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王德工研究员认为土地管理制度是关于人地关系的制度、我国土地制度长期忽略农民利益、回归农民土地权能是关键等理由,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来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问题,并建议通过建立"两个市场"、保障"两个权益"、坚持"两个最严格制度"来解决这一问题的改革思路。安徽省政府参事室陈进参事指出,在设计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市场化机制这一大背景,市场体制下的合作可以解决中国农村发展现实问题。安庆师范学院潘锦云教授和湖南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王文强副研究员分别研究了安徽省和湖南省的土地流转情况。潘锦云教授分析了当前安徽省土地流转的特点和模式,对它可能引发的一些问题做了思考。王文强副研究员剖析了湖南省土地流转的特征及其存在的困境,提出了因地制宜管理、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等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