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至今,我省淮河流域共发生23起严重水污染事故,其中20起造成渔业养殖损失,而这些污染事故大部分是上游省份企业排污造成。全国政协委员、安徽大学副校长吴春梅将递交提案,希望尽快出台淮河流域跨界水污染纠纷处置及赔付办法。 吴春梅说,由于经济利益驱动,流域上游引进水污染项目,就会出现上游发展了经济,下游污染了环境的情况。而在进行环保考核时,下游政府又会把责任推给上游。地方保护主义导致了跨界水污染防治的低效甚至无效,从而成为我国水污染治理的一项制度痼疾。近年来,跨界水污染事件在一些地区频频发生,不仅威胁居民身体健康,而且给相关行政区域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影响了跨界地区的社会稳定。 虽然去年7月国家环境保护部专门出台了《关于预防与处置跨省界水污染纠纷的指导意见》,但是对跨区域环境问题的责任追溯程序及赔付金额,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跨界污染纠纷主要是由当事双方政府协商解决。吴春梅认为,由于欠缺制度安排和法律规定,仅靠协调解决的办法往往难以奏效。为从制度和法律层面解决跨界水污染问题,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淮河流域跨界水污染纠纷处置及赔付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