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校办 孙自盛)12月18日上午,校长黄德宽主持召开校行政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安徽大学科学研究工作奖励办法》、《安徽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安徽大学学术创新团队计划实施办法》《安徽大学重大项目与成果培育基金管理办法》《安徽大学杰出青年科学研究培育基金管理办法》《安徽大学青年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安徽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安徽大学艺术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安徽大学普通教育教学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安徽大学关于继续教育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会议认为,我校经过“211工程”一期、二期建设,科研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得到了全面提升,但与高水平大学的建设目标以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学校理工科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学校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与科技支撑能力,已成为学校当前一项紧迫任务。
会议指出,提高学校科研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必须以强化科学研究意识、调动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为重点,以突出精品奖励为导向,以培养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团队、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骨干为基础,以培育重大项目、产生标志性科研成果为目标,通过加大科研投入、奖励精品成果、打造创新团队、培育重大项目、规范经费管理、简化使用手续等手段,全面提升我校科研队伍整体素质,提高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能力与水平,使我校真正成为一所能够积极推进自主创新,有力支撑安徽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繁荣又好又快的发展的高水平大学。
会议认为,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创新人才培养工程”是我校“211工程”三期建设中“创新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项目的重要内容,将进一步提升我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会议决定,对入选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将配套建设经费;对入选国家级和省级“质量工程”奖励项目,以不同比例进行配套奖励;对申报人(团队)所在单位,设置集体奖进行表彰和激励。
此外,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