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日前发布通知,在首届学生校长助理任期届满之前,拟从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中选聘3名新一届学生校长助理。
根据通知精神,学生校长助理的竞聘条件是:品学兼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有较强地团结合作精神;热心公益事业,乐于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能力和奉献精神;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在校期间可以任满一届。
通知要求,各院系团委、团总支要在广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委团进行面试,并将复选人员名单报送至校研究生会、学生会。学校再对报送学生进行复选和决选,最后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学生代表对决选所产生的考核人选进行全面考核,提出3名同学作为第二届学生校长助理人选报校长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颁发聘书。
据了解,我校首届学生校长助理自2006年12月1日正式上任,应于2007年11月30日任期届满。为了实现其任期与学年制的有效衔接和此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对下一届学生校长助理起到良好的“传、帮、带”作用,学校研究决定将首届学生校长助理的聘期延长半年,于2008年6月5日正式卸任。此次选聘的校长助理包括本科生2名、研究生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