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勤毅书记出席推进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

发布时间:2006-12-15

  12月10至11日,校党委书记陆勤毅出席了由教育部法制办和广东省教育厅主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承办的推进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学院、扬州大学、黑龙江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天津医科大学等近20所高校代表出席了会议。我校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程雁雷应邀参加了此次会议。
  教育部政策法制建设司司长、法制办主任孙宵兵到会做了重要讲话,阐发了依法治校与高等教育提高质量之间的关系。他指出,高校章程建设是依法治校的重要环节,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载体和基础,是高校自主办学的重要依据。依法治校应当作为高等学校发展的一个内在动力,而制订高校章程是依法治校的抓手,章程的制定要以人为本、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陆勤毅书记在会上介绍了我校近几年来依法治校的经验和做法,并就如何将高等教育规律与法治规律有机结合,加强对高校各自基本特质的认识,围绕本校发展目标制定规章,既有传承又有创新,以及进一步规范大学章程制定程序和形式等问题提出了建议。
  与会代表还就《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章程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大家认为高等学校制定章程对于确立学校的办学宗旨、教育理念与历史传统,促进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与创新;明确高等学校内部各主体之间的以及高校与政府、高校与社会的之间的法律关系,落实高校的法人地位和办学自主权;健全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学校办学与管理行为,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校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校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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