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友分会、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校友工作,激发和调动广大校友和校友工作者开展学校校友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的校友文化氛围,推动学校校友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大学校友工作评选表彰办法》(校政〔2023〕45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校友工作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正确导向,示范引领。
二、评选项目与范围
(一)优秀校友组织。从地方(行业、专业、分校等)校友会(分会、联络处)中产生。
(二)校友工作突出贡献奖。从地方(行业、专业、分校等)校友会(分会、联络处)中为校友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的校友及工作人员中产生。
(三)校友工作先进集体。从学校各二级单位校友分会中评选产生。
(四)校友工作先进个人。从学校各二级单位(含校友分会)从事校友工作的教职工中评选产生。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优秀校友组织
1.本校地方(行业、专业、分校)校友会(分会、联络处);
2.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分工明确,工作得力;
3.按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会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4.不断加强校友联系,积极发展会员,帮助校友排忧解难;
5.积极组织校友为学校建设发展做贡献;
6.积极完成学校及校友会交办的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校友工作突出贡献奖
1.本校校友;
2.热爱母校,热心校友工作;
3.在地方(行业、专业)校友会(分会、联络处)工作,成绩突出;
4.为校友办实事,热心帮助校友排忧解难,促进校友成长发展。
(三)校友工作先进集体
1.学校二级单位分会;
2.校友工作组织完善,人员分工明确,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开展校友工作;
3.定期在党政联席会议上研究制定校友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积极培育校友捐赠文化,年度捐赠工作有力;
5.校友信息数据完整,校友服务工作规范;
6.建立健全校友联系网络体系,充分发挥校友在党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产学研合作等方面的作用,成效显著;
7.创新校友工作形式,积极组织校友为母校建设发展做贡献;
8.做好“校友返校日”等校友返校活动的组织安排与服务等工作。
(四)校友工作先进个人
1.本校教职工;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扎实的工作作风;
3.积极开展校友工作,关心校友的成长发展,为校友办实事,帮助校友排忧解难;
4.为校友与校友、校友与母校搭建平台,促进合作,成效显著;
5.在校友联络、校友捐赠和弘扬校友文化等工作中开拓创新,形成典型经验和做法。
四、评选程序
(一)优秀校友组织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
(二)校友工作突出贡献奖由地方(行业、专业、分校等)校友会(分会、联络处)提名,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每单位限推1人。
(三)校友工作先进集体由二级单位校友分会填写申报表。(见附件3)。
(四)校友工作先进个人由所在单位初评后推荐,填写推荐表(见附件4),每单位限推1人。
相关申报/推荐材料送校友会秘书处和国内合作处审核后提交评委会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友工作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发布。
五、评选名额与表彰方式
(一)优秀校友组织原则上不超过5个,校友会颁发奖牌。
(二)校友工作突出贡献奖原则上不超过10名,校友会颁发荣誉证书。
(三)校友工作先进集体原则上不超过5个,学校颁发奖牌,并发放奖金5000元。
(四)校友工作先进个人原则上不超过10名,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2000元。
学校和校友会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
请于2025年12月18日前将各类评选申报、推荐表(见附件)扫描电子版发至邮箱2912883@qq.com),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3861165。
附件:
1.安徽大学优秀校友组织申报表
2.安徽大学校友工作突出贡献奖推荐表
3.安徽大学校友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4.安徽大学校友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安徽大学校友会秘书处
安徽大学国内合作处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