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种解读、解释都要受到历史条件、文化传统、知识结构和价值观念的制约,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在不同的国家及其不同的时期必然具有不同的形式。本文拟就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演变及其规律作一历史考察和理论反思,以期深化我们对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研究。
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形成与确立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首先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是苏联学者,先行者是德波林和布哈林,标志性著作是德波林的《辩证唯物主义纲要》和布哈林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通俗教材》(简称《历史唯物主义理论》)。
1916年的《辩证唯物主义纲要》,建构了以“物质”为理论起点,以物质运动的辩证法为理论线索,包括唯物辩证法、自然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三个部分在内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对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1921年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过多地强调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学”特征,而淡化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性质;过多地强调了平衡论,而淡化了辩证法,甚至提出用“现代力学的语言”代替“辩证法的语言”。德波林的《辩证唯物主义纲要》和布哈林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开启了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先河,但都没有把“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相提并论,没有明确地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分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两个部分。首次明确地把马克思主义哲学分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是芬格尔特和萨尔文特编著、1929年出版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标志着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二分结构”体系初步形成。
米丁和拉祖莫夫斯基主编、分别于1932年和1934年出版的《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标志着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基本形成。从德波林的《辩证唯物主义纲要》到米丁的《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再到斯大林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之所以被划分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两个部分,是因为存在一条贯穿并连接它们的逻辑线索,这就是,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的“推广”与“应用”,是一种历史观;“辩证唯物主义”之所以是辩证唯物主义,是因为它研究自然现象的方法是辩证的,解释自然现象的理论是唯物主义的。
然而,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史上,并不存在马克思把辩证唯物主义“推广”与“应用”到社会历史领域、创立历史唯物主义这一过程。恰恰相反,马克思在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同时就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二者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关于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中的“推广”与“应用”的观点,没有真正理解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第一个伟大发现的真实内涵,历史唯物主义创立的划时代意义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被忽视、被淡化了。
西方、东欧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重建
首先质疑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并力图重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是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卢卡奇明确提出“重建马克思主义”。1975年,哈贝马斯出版《重建历史唯物主义》,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一种社会进化理论,以社会交往为中轴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卢卡奇重建唯物主义辩证法与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实际上代表了西方马克思主义重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两个主要的理论指向。从总体上看,西方马克思主义否定的是自然辩证法,肯定的是历史辩证法或实践辩证法;否定的是辩证唯物主义,肯定的是历史唯物主义。
按照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观点,重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就是要把这一理论“拆开”,用新的形式“重新加以组合”,以更好地达到这一理论所确立的目标。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用现代西方哲学的某一流派来“补充”马克思的哲学,并以此为基础重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一个完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内部“爆裂”,“碎片”化了。更重要的是,西方马克思主义重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并没有达到马克思的哲学所确立的目标,即“改变世界”,使“现存世界革命化”。相反,它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变成一种仅仅“解释世界”的“学院哲学”“讲坛哲学”。
继西方马克思主义之后,对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提出质疑并力图重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是南斯拉夫“实践派”与“辩证唯物主义派”以及东德学者。“实践派”明确否定辩证唯物主义,肯定历史唯物主义。它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对异化进行批判的批判理论,必须破除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二分结构”体系,重建一种具有人道主义和批判精神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即实践哲学体系。“辩证唯物主义派”肯定并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却把历史唯物主义排除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外,划归马克思主义社会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成了没有历史唯物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
几乎在南斯拉夫“实践派”与“辩证唯物主义派”争论的同时,东德发生了“实践争论”,继而引发了“体系争论”。1967年,柯辛出版《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探索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一体化”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它所建构的哲学体系强调“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和出发点,全部哲学问题的合理解决关键在于“社会实践和从概念上把握社会实践”;其把“物质”“意识”“实践”三个范畴并列,实际上仍然从“物质”出发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是在认识论部分才开始阐述实践的结构、地位以及主体与客体的关系。
20世纪80年代,苏联学者开始反思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二分结构”体系,力图重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1989年,苏联出版了由苏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弗罗洛夫主编的《哲学导论》,力图把人道主义精神贯彻到马克思主义哲学之中,建构一种苏联式的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从历史上看,从1953年斯大林逝世到1991年苏联解体,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演变的趋势就是人道主义化。《哲学导论》就是这种人道化趋势的历史延伸和集中体现,标志着苏联式的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形成与苏联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哲学体系的终结。
中国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探索和建构
在中国首先较为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是瞿秋白。1924年,瞿秋白出版了《社会哲学概论》,在中国开启探索和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先河。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二分结构”体系在《社会哲学概论》中已初步形成。1937年,李达出版了《社会学大纲》,力图用实践范畴连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标志着具有“中国元素”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基本形成。
在中国学者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过程中,艾思奇主编、1961年出版的《辩证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标志着具有“中国内涵”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的确立。其所建构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受到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影响,但又不是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翻版”,在某些方面比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水平更高,并具有独创性:一是结合中国传统哲学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二是结合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来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三是充分反映毛泽东哲学思想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力图把毛泽东哲学思想贯穿始终。
中国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新探索
中国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新探索在20世纪50年代就开始了,标志是1958年出版的刘丹岩、高清海的《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它明确对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提出质疑,对重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提出了一系列深刻而富有启示意义的观点:关于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体现在二者“有着一个共同的思想基础”,即科学的存在决定意识的观点;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原理构成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存在决定意识原理的科学基础和基本内容的观点;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既把社会学推上了科学的发展道路,同时又把哲学推上了科学的发展道路的观点;关于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和社会生活的本质,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哲学的观点。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它留下两个有待解决的难题:其一,如何理解列宁关于历史唯物主义与社会学关系的论述;其二,如何理解历史唯物主义的性质和职能。
重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新探索的是李达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大纲》。1961年,毛泽东委托李达再编一本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1965年,李达完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大纲》(内部讨论稿)的唯物辩证法部分,并送毛泽东审阅。同年,毛泽东在阅读时做了批注:“旧哲学传下来的几个规律并列的方法不妥,这在列宁已基〔本〕上解决了,我们的任务是加以解释和发挥。至于各种范畴(可以有十几种),都要以事物的矛盾对立统一去说明。”这实际上反映了毛泽东对建构具有“中国作风”“中国气派”“中国特点”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期盼。
中国学者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新建构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学者重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新探索、新建构的思想进程。标志性的著作有:高清海主编、1985年和1987年出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辛敬良主编、1991年出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导论——实践的唯物主义》,肖前主编、1994年出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突破了苏联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对实践范畴的认识论限定,明确指认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并突出了“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本体论、历史观和认识论中的整体性地位;突破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二分结构”体系,在阐述“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时说明了社会的物质性,包括社会存在、社会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以及自然的物质性与社会的物质性的关系,并以实践观点为理论基础和建构原则,以意识与存在的关系这一认识活动的基本矛盾为基本线索,以客体的规定性、主体的规定性、主体与客体的统一、自由的实现为逻辑结构,建构了一种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它又留下了两个理论难题:一是明确提出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观点和理论核心,但在具体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观点时,又没有把这一首要观点、理论核心贯穿始终。二是强调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形成的基础,同时,又认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基础理论”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则是辩证唯物主义在历史领域的“运用”,是从辩证唯物主义到历史科学的“中介性理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导论——实践的唯物主义》把实践的观点作为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建构原则,并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对世界本原的终极性思考,而是把世界作为人的实践活动的对象来把握,以理论思维的形式从总体上把握人与世界的关系,从而成为科学体系和价值体系的统一,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唯物主义辩证法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学的统一。但是,它却没有说明实践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实践唯物主义与“合理形态”辩证法的关系,以及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关系。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一问题不解决,以实践的观点为理论基础和建构原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也难以确立。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力图以实践的观点为理论基础和建构原则重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问题在于,其在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时,并没有把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这一精神真正贯彻下去,尤其是没有把实践的观点贯彻到本体论或存在论之中。这是一个“新”“旧”交织的哲学体系。但是,对于哲学家的某一阶段的思想发展来说,重要的并非是否仍有旧思想、旧观点的痕迹,而是能否提出预示着新的发展方向、新的发展道路,并具有发展能力、发展空间的新思想、新观点。在笔者看来,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一体化”的哲学体系,或者说,是实践观点基础上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相统一的哲学体系。
对中国学者来说,重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实现实践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一体化”;二是实现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实践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三个组成部分,不是三个“主义”,而是同一个“主义”,即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三个理论特征:实践唯物主义体现的是新唯物主义所内含的实践性维度及其基础性和首要性;辩证唯物主义体现的是新唯物主义所内含的辩证法维度及其批判性和革命性;历史唯物主义体现的是新唯物主义的历史性维度及其彻底性和完备性。
中国学者在探索和建构实践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一体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同时,就在探索、建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这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当代中国实践的最重要特征和最重要意义就在于,它把现代化、市场化和社会主义改革这三重重大的社会变革浓缩在同一个时空中进行,它必然向我们提出一系列的哲学问题,必然为我们建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提供一个广阔的社会空间和思维空间。只有面向21世纪、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才能代表中国哲学的未来。
摘自《中国社会科学》2023年第4期


